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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消费者协会启用新会徽

1998-01-23 来源:光明日报  我有话说

本报北京1月22日讯(记者梁捷)今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王光英在人民大会堂为中国消费者协会新会徽揭幕。

中国消费者协会新会徽由双手、地球、人型、眼睛、“3·15”字样组成。一双呈环形的手,寓意着消费者协会与社会各界共同承担保护消费者权益的责任;地球造型为舒展的人形,表明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事业的国际性及与人权保护的重要关系;睁大的眼睛,表明消费者协会时刻关注并提供消费信息,监督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顶部的“3·15”字样,反映保护消费者权益事业的重要地位和深远影响,也显示中国消费者协会和全国各地消费者协会在这一事业中的历史作用。主体为金黄色,象征中国消费者权益事业的辉煌;底色为绿色,象征这一伟大事业的生机与活力。

会徽表明了消费者协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新会徽的启用,是消费系统进一步贯彻执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开展“自我认识、自我建设、自我规范、自我提高”活动取得的重要成果之一,标志着我国消费者保护组织更加规范,更加有凝聚力。

新会徽由陕西省汉中市关东街棉纺织厂龙海燕设计,是中消协广泛向社会征集会徽的基础上选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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